(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的策略、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的新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体系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商业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特殊流通行业做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的价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成品油流通做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和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牵头承担我市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拟定外商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诉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定我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五)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定会市口岸发展规划;负责本市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理及报批工作,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等工作。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推动全市电子口岸建设。
(十六)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的宣传、推广、发展、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职能转变。市商务局要转变商务管理职能,强化商务发展规划、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职能,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逐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开放型经济和商贸流通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大力加强效能建设,逐步优化行政流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商务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
拟定局工作制度,编写商务局大事记,负责全局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分发;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机要档案、印鉴、接待、文印、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外事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商贸领域的政策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年度考核、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评聘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工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本系统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报局行政经费预决算。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商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我市产业安全及对进口商品的反倾销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的对接、管理、评价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散装水泥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发展散装水泥和混凝土(砂浆)计划;负责预拌混凝(砂浆)企业以及它预拌(砂浆)搅拌站备案,外阜公司制作的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进入本市的备案;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管理。
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商业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做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流通行业协会。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商业特许经营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成品油流通做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负责国家、省、市流通企业未来的发展资金的安排使用;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牵头建设、完善全市市场调控体系,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稳定市场,扩大消费;组织并且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的价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地方产品、农副产品购销活动。
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同设立常驻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市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意见;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企业助保贷业务的组织与实施,协调合作银行组织实施企业助保金贷款;推进跨国公司采购,为采购商和供应商搭建沟通平台。
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管理规章、政策措施;负责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参与外商投资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研究提出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现代服务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现代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物流、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和中介咨询等专业的商务服务;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收集、整理全市物流相关信息,促进第三方物流、专业物流和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的发展。
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相关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贯彻落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置办事机构的审查、申报和管理协调工作;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贯彻执行国别(地区)经贸合作的有关政策,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协助市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负责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定会市口岸发展规划;负责本市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理及报批工作,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等工作;负责大同国际陆港建设、运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设计、组织实施推进工作;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推动全市电子口岸建设。
承担商务系统行政审批综合性服务工作;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工作;负责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实行审批;承担与市审改办联系协调工作;承担驻市政务审批中心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申报工作;组织并且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张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科、人事科、市场建设科、国际科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苗丽君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现代服务业发展科、外贸科、跨境电子商务科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清湖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外资科、运行科、市场秩序科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亚辉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党办、商贸科、大同市混凝土发展中心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协助做好党办相关工作。党组成员吴丽丽协助管理。
王彦二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法制科、口岸办、大同市商务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丽丽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党组成员苗丽君协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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